关于土地征收权归属的问题
天台刑事律师
2025-05-25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,土地征收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。在我国,城市中的土地一般属于国家所有,而农村地区的土地则通常归农民集体所有。具体来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条明确指出,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不在城市规划区的土地,由乡、镇或者县、市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农村居民委员会等集体经济组织拥有。在进行土地征收时,如果是国有土地,则由国家依法行使征收权;如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,则由相应的农民集体行使征收权。需要注意的是,即便是在农村地区,土地征收也必须遵循法律规定,确保征收程序合法、公正,并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。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地产管理法》第4条明确规定,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这进一步确认了国有土地在城市地区的主导地位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条:农村和城市以外的土地,由乡、镇或者县、市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农村居民委员会等集体经济组织拥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地产管理法》第4条: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14条: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,并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、收益权和转让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59条:单位、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。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法》第3条: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地产管理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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